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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al Life 2405-06

holydamn20beta

Halo


聽說瘋起來連自己都反??? 制止暴力犯罪的方法很多, 從社會教育作起。 強化懲罰制度。 精心設計矯正。 連坐家族。 連坐組織。 或者, 針對犯罪者個人的嚴刑峻法: 只要犯的次數夠多,就往往會趨近於: 1. 犯罪 1 次關20天。 2. 能假釋就犯罪 1 次關10天。 這就是我們的嚴刑峻法。 為了有效的制止暴力犯罪,接著還要慫恿百姓。 難道你們不改革了嗎? 難道你們不要進步了嗎? 難道過去八年的犯罪都不計較了嗎? 反對者是有多怕嚴刑峻法? 反對者為什麼要怕嚴刑峻法? 你為什麼要怕嚴刑峻法? 這就是現在的國民黨。 當立法院議決某些行為必需得到制止,必需動用刑罰, 其真實的意義是全國人民間接公投,以多數決來決定自己應遵守哪些規範。 當立法院議決某些部會的預算必需被砍、被凍結,直至改善為止, 其真實的意義是全國人民間接公投,以多數決來制衡變調的行政權。 而當立法院以委員會的議決來決定要不要處罰人民, 其真實的意義是全國人民間接公投,以多數決來制裁特定人民。 而且這「特定人民」是案件決定,人數可多可少,範圍可大可小, 永遠在輪換。 每一位人民都有無限次的享用機會。 這叫紅衛兵。 這叫民粹。 這叫暴民政治。 這叫越權。 這叫弄權。 這叫濫權。 你各位不支持國會改革是有多怕被揭穿? 你各位為何要支持官員說謊? 你各位為何害怕不能說謊?



大家為何要被別人牽著鼻子走?



我們不支持官員說謊,所以我們就必需支持立法院擴權、弄權、濫權? 我們不支持官員說謊,所以我們就必需支持立法院敗壞體制? 我們支持追查弊案,所以我們就必需支持這些人營造暴民政治? 所以我們就必需支持立法院凌駕於其他四院與總統之上? 所以我們就必需支持立法院凌駕於人民之上? 所以我們就必需支持立法委員整天噴鬼話,沒一個人敢對自己的言論負責? 所以我們就必需支持立法委員一個個無恥到天下無敵? 不是吧。 國事不是這樣處理的吧。 沒人處理政治事務是拆整間房子來補一面牆的吧。 沒人會為了國家而違憲,為了進步而破壞民主體制吧, 或者說, 破壞民主體制的很多,沒一個是為了國家進步吧。 國民黨從去年年中就已經開始見人說鬼話,見鬼噴瞎話了。 國民黨立委已經證明自己就是在騙,在噴,在扯,在講五四三了。



你們為何仍要被別人牽著鼻子走?



凡衝著民主體制而來的都有共性, 像吳宗憲這種共性。 其一、 國家必需有至高無上的規範,有的是君權,有的是原則, 在成文法系的國度裡,是憲法。 那些硬走專制卻不屑君權的, 那些硬走英美法系卻不屑判例裡的精神的, 那些硬要待在成文法系的國度裡,卻總是在挑戰,在污蔑,在打擊憲法的, 那些在我們這裡試圖攪爛憲法地位的, 都有共性。 他們依然相信國家應有至高無上的規範, 他們相信國家應以他們那群人的意志作為至高無上的規範。 其二、 民主的前身是階級至上的專制,民主的核心是人民。 為了讓「保障人民」成為國家公權無法輕易拒絕,甚至是無法推翻的天條, 在成文法系的國度裡,對人民的保障會成為憲法的主軸。 至少,提人民必言保障,就是我們的憲法。 憲法保障人民最容易理解的方式,最符合現實的方式, 那些剛從專制中脫身的人民, 最能反應他們渴望的方式, 就是自由權。 我們的憲法對人民個人保障的核心就是各種自由權。 人身自由就是這樣的自由權。 其三、 但是人與人的交集必有各種合作與衝突,為了減少衝突,為了解決衝突, 為了社會生活, 人民必需彼此妥協,人民的自由必需得到適當的限制。 這就是法律的由來。 由人民處罰人民只會製造更多的衝突,處罰需由人民共同推舉的管理者來執行, 處罰必需是公權,不能是私權。 但是,公權處罰人民,聽來與專制非常類似。 為了在處罰的過程中保障人民的自由,確保每一個處罰都是人民自己的授權, 我們有了著名的罪刑法定主義。 罪與刑,都需經過立法機關同意,都需經過民意機關同意, 非經人民同意,不得對人民施加處罰。 人民事先同意的範圍包括處罰的程度,與必需得到處罰的行為。 罪刑法定主義。 其四、 罪刑法定主義拘束的對象是處罰,而處罰是公權, 所以罪刑法定主義拘束的對象是公權。 國家的一切權力都來自於人民, 國家在處罰人民時,除了必需遵循人民制訂的法定程序之外, 還必需嚴格謹守人民預先授權的細節(法律), 只有人民指定的行為能被處罰, 只有行為滿足所有人民制定的要件才能被處罰, 只能以人民授權的方式與程度進行處罰。 罪刑法定主義。 而國家處罰人民必需透過公正的司法, 在探究事實之後, 公正地裁決爭執的行為是否確實滿足所有人民制定的成立要件。 確定滿足,才能對追究人民的責任,才能對人民施加處罰。 從這裡,罪刑法定主義衍生出了另一個著名的原則:法律明確性原則。 不教而殺謂之虐,有法才有罰。 人民客觀不知法,人民無從遵守法,便不得對人民施加刑罰。 所以,罪在刑之前,要件在罪之前。 要件,罪,刑。 罪刑法定主義。 法律明確性原則。 其五、 聽說判例已經沒有拘束力,我們已經沒有法官造法了。 無論如何,沒有要件就無法審判,沒有審判就無法定罪。 這世上就是沒有無構成要件的刑事判決,也不會有這樣的刑事判例, 至少我們這個國家不會有。 既然無要件就是不可能有起訴與審判,就是不可能有刑事判決與判例, 這世上就不可能會發生吳宗憲所說: 「等到法院作出夠多的判決與判例,自然會有定義與要件。」 無要件的刑法連一個判決都不會有,沒什麼夠多判決這種事。 其六、 這是成文法系的 ABC,這是成文法系裡司法的最基本, 但凡讀過丁點法學者,都知道我們不可能有無構成要件的刑事審判。 吳宗憲當然知道,但是吳宗憲不在乎。 側翼當然也知道,但是側翼更不在乎。 人民將票投給國民黨,國民黨卻打算開先例, 將我們的司法推進不需定義成立要件便能起訴與審判定罪的時代, 將我們的司法推進司法與立法官員說了算的時代, 將我們的司法推進由他們的意志主宰的時代, 從而帶著國家走進他們的意志至高無上的時代。 吳宗憲很清楚他正在推動不教而殺, 國民黨看見人民的反彈後,放側翼出來更用力的洗。 國民黨將所有公職的義務扭曲成行政機關與人民特有的義務, 沒有誠信的國民黨, 在用法律為行政機關與人民加重誠信義務的同時, 用法律免除立法委員的誠信義務。 不僅如此, 國民黨還放側翼用力洗, 國民黨先是信誓旦旦這無關一般人民,但國民黨版本的法條就是包含一般人民, 國民黨再次信誓旦旦這是為了國家進步,為了揭發過去八年民進黨的弊案, 但是國民黨不解釋過去八年民進黨的弊案與處罰一般人民到底有什麼關係, 國民黨也不解釋強推不教而殺與無要件罪責到底算什麼國家進步。 但是,國民黨有側翼。 但是,國民黨有多數。 但是,國民黨有詭計。 但是,國民黨有天下無敵。 在實務上這些立法委員的職務從頭到尾都與這兩權無關。 根本全是黨意立委,他們行使職務只看黨意。 調查再多人,聽證再多次也改變不了他們恪遵黨意。 洗得這麼用力,用了這麼多詭計,展示了這麼多天下無敵, 混淆了這麼多視聽,卻不是為了立委的職務, 那麼,是為了什麼? 明知違憲卻強行要求總統「定期」到立法院「接受質詢」。 明知違憲卻強行要求將總統選舉改為絕對多數。 明知對國安有重大不利卻打算強行廢止反滲透法的實效。 明知處處違憲還拿釋 585 出來主張調查權。 明知國外是由國會行使監察權,而中華民國憲法的國會無權干涉監察權, 卻還是對著人民主張歐美許多國家的國會有調查權。 卻還是對著人民主張立法院的監察權。 明知他院的人事同意權是憲法位階,卻強行違憲要求他院的人事同意權。 明知立法院是民意機關還強行要求擁有行政機關的權力, 而且不打算負責, 明明是他們作成的決定卻有那種臉說訴願請找司法院。 而且我跟大家保證,這些人一談到監察權就會選擇性頑固失聰失明失憶, 仿佛他們從來不曾要求以行政機關的身分施行行政權。 或者說, 他們就是要以民意機關作成行政機關的行政處分, 而且拒絕承擔這行政處分的任何責任。 明知釋憲明文禁止立法院調閱偵查中的司法案件, 卻依然強行要求各機關配合提供偵查中司法案件的各種資料。 明知他們自己推出的修正案包含人民, 卻對著人民撒下漫天大謊,信誓旦旦只與公務員有關,與一般人民無關。 明知憲法 67 條明文規定的是: 「得邀請政府人員及社會上有關係人員到會備詢。」 卻強行將憲法明文所定的「邀請」扭曲成 「『命令』政府人員及社會上有關係人員到會備詢。」。 明知憲法明文裡人民與官員皆有任意拒絕的權力, 明知憲法為了官員另替立法院準備了議決預算的權力, 明知憲法明文裡立法院沒有命令與制裁人民的權力, 卻強行將憲政體系的「民意代表」扭曲成「民選上級」。 受邀的人民是去當證人嗎? 確定不是受邀後自願去自由提供知識事實見聞見解嗎? 你國民黨就這麼偉大嗎? 你國民黨的立法院就是這麼偉大是嗎? 明知「證人」是「訟訴程序」的一環,是司法流程之一, 卻將調查權的質詢對象從一般人民的身分強行扭曲成「證人」身分。 為何去立法院備詢會變成進入訴訟程序? 為何去立法院備詢會成為證人? 為何國民黨說不服者應去找司法院提訴願? 明知法扶之所以存在,就是因為請律師協助是基本人權, 明知人民聘請專業人士代言代行是憲法受保障的個人表現自由, 卻依然強行干涉人民的基本人權與憲法保障的個人表現自由。 並不是立法院院長同意, 而是「委員會主席」同意。 59-3 裡說的,是以召委為主席。 也就是說,你我人民能不能請律師,必需經過吳宗憲這種貨色的淮駁。 明知依行政程序法是「證人得向機關請求旅費」, 人民選出來的立委卻一毛不拔至此, 低級失格至將證人請求旅費的權力硬生生改成「立法院得酌給證人旅費」。 現在國民黨還在放側翼騙你各位這一切都是為了追查過去八年的弊案! 請問你各位人民跟民進黨過去八年的弊案到底有什麼關係? 現在國民黨還在放側翼騙你各位這一切都是為了能讓國家進步的國會改革! 請問你各位人民被強制叫去立法院被立委立正與國會改革到底有什麼關係? 請問為何國民黨在 2024 年完全不願意團結,掌權後滿腦子只想追殺, 而你各位卻要為了國民黨想追殺而放棄受憲法保障的拒絕備詢邀請的權力? 你各位為何甘願無理由從一般無辜第三人轉為司法上的證人? 你各位為何願意讓委員會的主席決定你的隱私算不算是你的隱私? 你各位為何願意讓吳宗憲這種貨色決定你的隱私算不算是你的隱私? 你各位為何支持這樣的委員會有權公告周知他們不認可是你的隱私的你的隱私? 你各位為何支持吳宗憲這樣人公告周知他不認可是你的隱私的你的隱私?



你各位為何要被他們牽著鼻子到處走?



國民黨明知罪刑法定主義,吳宗憲明知法律明確性原則。 他們現在就是貫徹著從去年到現在的明知故犯, 因為他們覺得他們根本不需要你我各位的民意。 國民黨立委有膽在會期中組團到隔壁去自取其辱, 但是在中華民國總統就職時國民黨立委說「立委沒有什麼比議事更重要的事」。 國民黨就是不在乎你我各位的民意, 國民黨就是不在乎萬一司法真能依據無要件的刑法作出有罪裁判, 國民黨就是不在乎前任的合解會談邀約, 國民黨就是不在乎這個國家, 他們在乎的是他們的權,他們的錢,他們的威,他們的勢, 本來就違憲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變本加厲, 名符其實的惡僕欺主,立法將人民視為立法院的下屬, 而立法院卻連緊急命的追認與彈劾大法官都不願意具名負責, 請問,



你各位為何仍然被他們牽著鼻子到處走?



大家不要弄錯了,吳宗憲是在明知故犯。 大家也不要弄錯了,吳宗憲的態度就是國民黨現在的態度。 民進黨那叫杯葛,那叫抵制, 白話文:反到底。 之所以要杯葛, 是因為大家都清楚,現階段走到表決就是輸。 表決前都是過場,表決就是輸。 從這裡看就能理解民進黨的作法, 以及本村人政治的極限。 但是,大家也不要弄錯了, 王美花如約違反旋轉門條款,經濟部長卸任後立即到財團去當董事了。 大家更不要弄錯了, 國安會正副祕書長、國防部長這國安三長說明了民進黨依然還是那個民進黨。 所以,之前你們在恥笑的塔綠班, 講好聽點,其實是藍的對吧。 現在叫戰鬥藍對吧。 第三二六、 雖是全新的對奕, 雖是有史以來最容易使用的武器, 戰略與戰術的衝突密度與強度卻也是有史以來最高最激烈。 較量到最後, 就是比後勤,比機動,比組織,比資源,比經濟。 請問, 統戰的具體手段都有哪些? 尤其是六年級以上的。 司法是罰金,行政是罰鍰? 大家會不會太看不起口頭定義罪刑要件的大召委吳宗憲了? 大家會不會太看得起帶團去隔壁還有臉說議會最重要的大立委大政黨了? 已經幾天了,又在下三濫的拿女眷與性作文章了。 這就是姓侯的在包庇的人渣。 這就是新北市政府在罩的人渣。 第三二七、 只是這後勤、機動、組織、資源、經濟的定義, 都與過去截然不同。 都是全新的標準, 都是全新的定義。 未來近地面的範圍,空軍與陸軍的分野不明顯。 雖說在窮兵黷武數年後,小國特有的空中陣地以絕對的制空權宰制著三棲防禦, 地面陣地的制空權一樣很驚人。 尤其防禦方。 尤其防禦的小國。 先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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